根据学校教务处[2012]25号《关于2011—2012学年第2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》,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(考试课)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3日。为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,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
考查课程安排在第17-19周进行;考试课安排在第20-21周进行(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)。
场次时间:上午8:20—10:20 下午3:00— 5:00
晚上7:30— 9:30
二、命题、试卷的印制与成绩报送
1.考核方式:所有考试课必须采用试卷闭卷考试;考查课程采取闭卷、开卷、实验操作、论文等多种考核形式,请任课老师将所授课的考核形式及该课程的评分标准(平时、实验或实践、期中、期末)比例和实验课、考查课(含公选课)的考试时间,报办公室以备报表。同时,评分标准的认定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支撑材料。
需说明的是,实验课课程中: (1)有书面考试的,期末考试成绩占40%,实验成绩(包括平时出勤、实验报告等)占60%。(2)期末考试为操作的,实验成绩为100%,内部比例自定,但须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。(3)本次申请考试改革的课程按照申请内容操作。
2.命题:负责命题老师提早准备考试试卷,务必保证没有错误!试卷内容与前三年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50%!考试课样卷要经教研室主任、分管领导签字;考查课样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,考查课试卷于第16周周一(
3.试卷印制:试卷收齐后办公室将分别于第16周周二(
4.成绩录入、试卷装订:阅卷老师要及时完成试卷批阅。网上成绩的录入自
三、其它相关问题:
1.考生一律持学生证(或一卡通)、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2.应严格考试纪律,严肃考风考纪,认真执行校、院有关考试的各项规定。考试组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,做好考试的巡视工作。
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